![]()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净静 我是1996年得法的。但在邪恶迫害开始后做了作为大法弟子决对不能做的错事。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五日,由于当时对这场邪恶的迫害认识不清,竟然同意把大法书交到了派出所,还写了耻辱的“保证书”和“悔过书”。后来还轻易的在邪恶的“保证书”上签过字。由于怕心,失去理智的烧了一张师父的法像和一张法轮图。在2004年8月由于自己正念不足,怕影响同修的安全,毁了两本同修精心抄写的师父讲法和经文。我现在找到了自己这些有损大法的错误行为的根源,从法理上认清了邪恶的本质。特此严正声明:以前我所有做过的违背大法的一切行为全部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一个真正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2日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