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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卢美华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邪恶铺天盖地的对大法和大法弟子残暴迫害。居委会要我交大法书,还要我写“不炼”的事条,单位也要我写“保证书”。那时因为自己对大法认识不足,悟性又差,在迷惑的心态下写了不应该写的东西,给大法造成了很大损失。现在严正声明:过去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努力做好三件事,紧随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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