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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周素芹 2000年8月我被人举报炼法轮功,派出所来4个警察,把我非法抓到派出所,罚款200元后,它们写了“不炼保证”让我签了字。现在想起来真是痛苦万分,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声明从今日起我以前所写的对大法不利的一切作废。今后一定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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