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美娟 我因在天安门证实大法后被恶警抓住,由于学法不深和有放不下的执著,使自己做了违背大法的事和说了违背大法的话。深感对不起大法、更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现严正声明所有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统统作废。坚定修炼,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9/21609.html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