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翠花
以前邪恶迫害我时,我按过手印。严正声明:所按的手印作废。不承认旧势力的迫害,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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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30/1412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