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贺 二零零零年六月,我妈妈由于去省政府证实大法,被恶警非法抓捕、关押迫害。当时,我只有九岁,受此打击惊吓,我顺从了邪恶,做了一些错事,烧毁了大法资料,摘掉了很多大法真相条幅,说了一些不敬师、不敬法的话。现在我长大了,我明白了法轮大法是正法,师父是来救度众生的,我为自己当初对不起大法的可耻行为感到羞耻和悔恨。严正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做的对大法、对师父不利的一切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1日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