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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桂欣 我是97年得法的。在去劳教所要自己的丈夫时,在邪恶的逼迫下说了“不炼法轮功”,符合了邪恶。结果丈夫也没有要回来。在此郑重声明:我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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