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董丽
我97年得法。99年7.20后,迫于当时的邪恶,我不学法了、不炼功了,还做了些背离大法的事情。严正声明:我以前做过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今后,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跟随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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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31/1412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