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金光旭
在邪恶的迫害下,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从新走入正法修炼中来,弥补过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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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31/1412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