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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钟采琼

    我于二零零六年九月八日至九月十日讲真相时被当地恶人告发。九月十二日凌晨一点左右,被派出所恶警骗至公安局国保大队,于十二日下午五点多押至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十四日。在非法关押期间,我被迫违心的说了“法轮大法是×教”,还说我原来在取缔之前学了法轮大法二个月,感觉效果不好,若以后遇见钱上再印有“法轮大法好”字句,立刻交于当地公安局或派出所。现在我郑重声明:我在非法关押期间,所说的所有违背大法的话语全部作废。我要从新回到大法中来,助师正法,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9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1414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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