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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兰兰

    我是九八学习法轮功的。九九年大法受邪恶迫害时我也受到了非常大的打击,当地恶警抄家传讯两次,坐牢罚款一万多元(无发票)。自己坐牢期间由于执著心太强,亲情太重,受不了恶警的严刑拷打和折磨,供出了同修,给大法造成了损失。想起来自己非常惭愧,对不起同修,对不起大法,更对不起师父。出狱后我认真的反省自己,认为只有大法才是救度世人的大道之法,我更加坚定了修炼法轮大法的决心。严正声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定大法,修炼圆满。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1414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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