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孟繁珍 我是94年曾参加过师父在广州讲法的老学员。在大法遭到迫害初期,在压力下,曾交过手抄大法书手稿,后因到省政府上访被非法扣押在派出所,曾在恶警的“不到外边炼、不再上访”的保证书上签字。而且恶警又到家里抄走大法书和一张师父法像。七年来,随着不断学法炼功,我为自己的行为而感到羞愧。对不起师尊、对不起大法。想起来非常痛心。今特此严正声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不断归正自己,精進实修,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