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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秀华

    我于零六年九月八日~九月十日在一亲戚家讲真相。于九月十二日凌晨被当地派出所和公安局恶警骗至公安局国保大队,当日下午五点过被非法押至看守所。在非法关押期间,被迫说了:“我没有炼法轮功”,还说我以后若再遇见印有“法轮大法好”的钱币立刻上交派出所等话语。现在我郑重声明:我在非法关押期间,所说的所有违背法轮大法的话语全部作废。我要从新回到大法中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随师父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1414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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