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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水玲、张恒兰、王建民

    我是95年修炼法轮大法的,修炼后身心受益,身体健康。自99年“7.20”邪恶开始对法轮功迫害后,城关镇及大队人员多次上门骚扰,逼着写“保证不炼了”。因为我不识字,虽不知道它们写的是什么东西,但还是顺从了邪恶,按了手印。在此声明:所有这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1414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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