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连凤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怕心严重,在邪恶迫害时期烧了一部份“明慧周刊”。通过学法交流,自己认识到这是对师对法的不敬,是对大法、对师父的犯罪,非常痛心,给大法带来损失,这是自己修炼中一个污点。声明怕心下所做的一切作废。今后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走正今后正法修炼之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7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