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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戚到谨

    99年“7.20”后在邪恶旧势力的红色恐怖下,派出所和街道让我在“不再修炼法轮功”的条文上签字,并将师父的法像烧毁。今天我从内心感到后悔,认识到我犯的错是严重的。我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我严正声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我要跟着师父继续修炼下去。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1414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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