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周亚珍
“7.20”以后,由于当时学法不深,认识浅显,写过“不学法、不修炼”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话。现在声明:以前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一律作废。以后我要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弥补过错,证实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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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1414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