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祥萍、逯桂金
当初向邪恶交过大法书和大法资料,自己也曾对资料处理不当。现在认识到这是犯了大错误。声明过去所言所行不符合大法标准的全部作废。今后一定坚修大法紧随师,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1414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