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素方、刘玉珍、何传芬
99年7.20以后,在邪恶逼迫下,所写“不炼功”的保证,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1414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