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书爱
99年7.20以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签字等全部作废。紧跟师尊,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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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1414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