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白丽丽
以前所说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以后我会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直至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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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9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1414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