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沈善行、李益娥、李月英、丁玉芬
以前所说、所做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以及所按的手印全部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1414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