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素莹、胡艳香、常秀端、石雪云
由村干部代我们所说、所写的“不炼功”的保证全部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父正法進程,随师正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1414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