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素强
所说、所写、所做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以及家人代我所签的名全部作废。坚信大法,紧随师父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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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1414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