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翠明
在高压下,所有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重新回到修炼中,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弥补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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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1414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