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曹广玲
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定的跟老师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8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1414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