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秀华
在99年7.20期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1414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