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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秀芬

    二零零二年,我去北京证实大法,在驻京办被非法关押了五天。被非法遣送回单位后,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十五天后才释放。在公安的逼迫下,说“不再去北京了”,又配合邪恶照了像。从此派出所和街道不断的到家中非法骚扰,在邪恶的逼迫下,我答应“不再参加法轮功的任何组织”,并签了字。邪恶还不罢休,仍到家中非法骚扰,还让写“保证”,不然要交七千元,同时还要押送我到洗脑班洗脑,丈夫一听害怕了,无奈之下就替我写了“保证”,我也就默认了。对不起师尊,对不起大法。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做、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包括家人替写的“保证”等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9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2/1415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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