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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应静 我是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的。99年我与功友一起去北京。住在旅社里,在那里我们坚持学法、炼功,不料被当场的恶警发现,把我们非法押送到驻京办事处等地方,后来又被恶警押回当地。有的被非法绑架至看守所,有的被各个单位非法包夹、看管,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被强迫劳动、洗脑。因怕心,做了许多不能做的事,说了许多不能说的话。在被工厂非法绑架期间,我曾踩过老师的画像,在上面吐过口水,说过“不修炼”等等。对不起老师,对不起大法。现在严正声明:我以前所做过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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