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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鹿洪江 我是一九九六年得法的。九九年7.20去北京上访,被当地公安带回后,被非法关押在当地,直到年底。因怕心,违心的写下了“保证书、悔过书”,并被恶警从家中非法抄走了部份大法书及有关资料。严正声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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