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艳华

    2006年10月6日和10月10日,当地派出所和乡政府等多人先后两次来我家,告诉不让集体炼功和撒传单以及参加法轮功的一切活动,还让我在名单上签字,我没签,我女儿代签了。现郑重声明:我女儿代签的一切一律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2/141552.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