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丁惠玲
我是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日被非法绑架的。在这期间,邪恶说要押送劳教,因为怕心重,就违心的写了“保证”,给大法带来了很大的损失。严正声明:我以前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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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9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2/1415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