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淑君
99年7.20以后,看了恶党的造谣宣传,我把师父的法像和一部份大法书交到派出所。明白真相后去要,恶警说交了。我愧对恩师、愧对大法。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坚信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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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2/1415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