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邓剑梅
在监狱里,我因一度承受不了各种酷刑的迫害,曾违心的写了“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等,还说了违背法轮大法的话。郑重声明:以前,我的一切违背法轮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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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2/1415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