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玉香
我于九六年得法,身心受益非浅。声明:九九年7.20江××开始迫害法轮功时,因怕心很重,做的一些对不起师父及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2/1415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