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素华
在迫害期间当地派出所恶警一帮闯入我家,用它们写好的“保证”让我签名,我违心的签了名,现声明:签名作废。今后洗刷污点,坚修大法到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2/1415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