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杏云
我八次被非法绑架,最后一次被非法劳教。曾做了对大法、对师父不敬的事。严正声明:我在劳教所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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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2/1415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