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晓秋
我在劳教所期间,在高压和残酷迫害下,所写、所说、所做的对法轮大法不利、对师父不敬的一切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重大损失,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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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2/1415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