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郑井鹏
我由于受邪恶迫害,向邪恶妥协,做了终生悔恨之事。今后,正念正行,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声明:我本月十四日写的“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全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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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7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2/1415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