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邰学艳、刘桂兰、邰尚林
对于我在七二零以后被迫害当中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和对师父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2/1415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