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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陈莲香

    我今年69岁,98年得法。99年“7.20”后,大法蒙受万古奇冤,江氏流氓集团对大法和大法弟子残酷迫害。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正念不足,在怕心和私心的作用下,险些失去这万古机缘。在师父的慈悲呵护下,和同修切磋、反复学法,终于唤醒了我的正念。现在我决定从新做好,坚修大法紧随师,彻底否定旧势力。声明所有在迫害中违背师父、违背大法的配合邪恶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走好、走正最后的修炼的路,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3/1416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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