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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吕惠娟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时,我单位的一位办公室主任在“不修炼法轮功”的书面文字上替我签了名。当时我不知道,后来知道了也没当回事,因为我一直坚持修炼。现在我悟到了,我严正声明那个“不修炼”的签字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3/1416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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