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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吕惠娟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时,我单位的一位办公室主任在“不修炼法轮功”的书面文字上替我签了名。当时我不知道,后来知道了也没当回事,因为我一直坚持修炼。现在我悟到了,我严正声明那个“不修炼”的签字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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