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凤菊
恶警来我家進行非法骚扰,在恶警的威逼下,我说了不该说的话,给大法造成了损失。现在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以后,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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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3/1416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