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阳光荣、周顺兰
我们98年得法。特此声明在“7.20”邪恶迫害时说过的不符合大法的话或签过的名一律作废。今后我们坚信师父的话,多学法,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3/1416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