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柳清宝
我在怕心带动下,违心代爱人签的字和我以前说过的对大法不利的话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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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3/1416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