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元廷
对以前说过的“不炼了”和对大法、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真善忍”好,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天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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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3/1416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