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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闫东华

    我在九九年“七二零”后曾交过一本《转法轮》,这是大错。第一次被非法关押放出后,邪恶叫我写“保证书”,我写了:“我不知道炼法轮功还犯法,以后再不给你们找麻烦了”。我女儿把这个纸条交给邪恶,邪恶说我写的不好,要重写,我也没再重写。后来居委会、派出所多次来我家要我写保证书,我不写,我老伴就替我写,我告诉他不要写,他不听,这样多次替我写了“不炼功”的保证。现在我声明:以前我所写的和老伴替我写的所有“不炼功”的保证书全部作废。凡是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后要多学法,做好师父交给我们的三件事,做师父的真正的合格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4/141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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