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娜

    1999年12月从国内到香港,在出海关时,海关把我随身携带的《转法轮》、师父经文和炼功带一盘强行没收了。当时的我一边向他们讲真相,一边要他还我大法书,就在向他们讲真相的过程中,他们却让我在被没收书的收据上签名,由于本人学法不深,当时也不是很清醒,一边向他们讲真相,一边却在收据上签了名,做了修炼人来讲最可耻的事,没能保护好大法的书,却又在收据上签了名。在此,我严正声明在收据上的签名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4/141691.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