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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娜 1999年12月从国内到香港,在出海关时,海关把我随身携带的《转法轮》、师父经文和炼功带一盘强行没收了。当时的我一边向他们讲真相,一边要他还我大法书,就在向他们讲真相的过程中,他们却让我在被没收书的收据上签名,由于本人学法不深,当时也不是很清醒,一边向他们讲真相,一边却在收据上签了名,做了修炼人来讲最可耻的事,没能保护好大法的书,却又在收据上签了名。在此,我严正声明在收据上的签名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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