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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凤云

    由于学法不深,信师信法成度不够,因此在九九年“七二零”以后,我曾先后两次被邪恶非法关押,在审讯笔录上签了名,并违心的写了“以后不再炼功”的保证书。这是给师父、给大法抹黑,是背叛师父、背叛大法的可耻行为,是对师、对法的最大的不敬。现在,我郑重声明:以前我所有的违背大法、背叛师父的言行一律作废。今后,我一定要做好师父要我们大法弟子做好的三件事,坚修大法不动摇。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4/141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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