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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彦丽 2000年的时候,母亲在看守所被邪恶非法关押时,在母亲不知道的情况下,在恶警威逼下,我替母亲签了“保证书”,交了壹仟贰百元钱。我现在郑重声明:我在邪恶高压下所写、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过错,跟上正法進程,坚决跟师父一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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